南京苏杰学校校车乘用规则(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浏览次数:

南京苏杰学校校车乘用规则(试行)

(给家长)

  为了使校车安全、准时接送学生上学和放学,培养学生文明乘车、遵守规则、尊重他人、友爱相处的优秀品德,保证带车教师在工作时间能全神贯注的专心工作,特制定本规则,请家长认真执行。

  1、父母亲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与孩子共同学习《南京苏杰学校校车乘用规则》等规章制度。

  2、家长须及时做好检查工作,不让孩子将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上校车。

  3、学校校车工作的责任范围:早晨在学生上车后开始,下午在学生安全到达站点下车时结束。带车老师工作期间,家长不得随便给老师发微信或打电话,否则,当事人将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4、接送孩子乘坐校车的家长:应为孩子的父亲或母亲。如果父母亲因工作原因不能接送孩子,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乘校车,须在开学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学校来办理委托手续,递交委托书,由学校校车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批(委托书中包括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身体健康情况等佐证资料),得到学校同意后方可安排委托人接送孩子乘校车。

  委托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委托人为孩子的亲戚,或者是孩子父母认可的其他家长中的全职父亲或全职母亲;(2)委托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需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能承担接送孩子的责任,孩子父母亲须提供委托人的健康证明等资料。

  禁止让钟点工、保姆等其他人接送孩子。

  如孩子的父亲母亲均因出差等特殊原因,临时都不能接送孩子,请提前8小时同时以微信文字和微信照片形式向校车管理负责人请假,并授权委托人接送孩子。微信中包括但不限于:家长出差等证明资料、委托人身体健康情况和委托人的照片、请假信息等。并于三个工作日内补交上述书面资料和家长的手写签名。

  5、如因孩子夜里生病等特殊情况早上不能乘校车,请家长提前至少一小时与带车老师电话请假,并于最迟第二个工作日补交书面请假条。杜绝临时告知某老师或带车老师“我的孩子今天下午不乘校车了”等违规现象发生。

  6、选定的乘车地点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改变乘车地点,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校方3个工作日内将给出答复,尽量满足孩子的乘车需求(申请的新站点须是交管局审批的站点)。

  7、学生上学乘坐的校车和放学乘坐的校车必须是同一辆校车。

  8、乘用校车学生的家长或者委托人,每天须按时接送孩子并与带车老师交接。开车送孩子的家长须将车辆停好后亲自将孩子交给带车老师,严禁让孩子自行过马路或自行走到校车门口,防止安全意外的发生。

  早上,须由负责接送的家长在校车规定的到达时间之前至少3分钟到达候车地点候车,候车时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并在孩子上校车之前负责孩子的安全,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候车地点。下午,须由负责接送的家长在校车规定的到达时间之前5分钟到达候车地点候车,候车时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到孩子后须负责孩子的安全。

  禁止家长让就读小学的孩子自行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回家。

  因迟到未赶上校车的学生须由家长自行安排送到学校。因家长未能按时到达站点等待接孩子,则带车老师将孩子随车带到校车底站,家长则到底站去接孩子。

  9、候车时学生必须在家长的看护下站在车站站台或指定候车区域里,严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候车时,家长须管理学生之间不准哄闹,杜绝安全隐患。在学生上校车之前,送孩子的家长不得离开孩子。

  10、如果家长须更换委托人负责接送孩子乘用校车,须由父母提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委托手续。

  11、如家长因特殊情况需自己接孩子或送孩子,当天不乘校车,须提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请假条形式向班主任请假。

  12、在乘用校车过程中,所有乘车学生及接送家长,均必须无条件服从带车老师及驾驶员的管理。

  13、在带车老师工作期间,为确保安全和准时发车等,请接送家长不在此时与带车老师交流。

  14、各线路校车工作群是学校就校车工作对乘车学生家长发布信息的渠道,请家长不在群里交流、讨论;不在群里办理请假手续;没有要求家长回复的通知,则无需在群里回复。

  15、乘车学生家长如有跟校车工作有关的问题,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9:30(程老师15850500019);周四至周五中午12:30至14:30(徐老师13611572811),跟校车负责人程老师或徐老师联系,不和其他老师私聊。

 

                                       南京苏杰学校总务部

2019年9月9日